【转知】外交部2027年「安排学者专家出国进行学术外交计画」(驻点计画)开放申请

为鼓励国内学者专家赴海外进行学术研究,促进我国与国际学界交流,外交部办理2027年「安排学者专家出国进行学术外交计画」(简称「驻点计画」),即日起受理申请,欢迎符合资格者踊跃申请。

一、研究主题

申请人应就下列研究主题及子题择一提出研究计画:

  1. 全球及区域经济

  2. 中国灰色地带行动

  3. 区域情势发展

  4. 荣邦计画之科技外交

  5. 美国对外关系

  6. 中国对外关系

  7. 我国对外关系

  8. 印太战略

  9. 其他

申请人得依研究需求酌予调整研究子题,惟应事先洽询外交部外交及国际事务学院,确认研究内容符合外交部业务需求。

二、申请资格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中华民国国籍。

  2. 现任职于国内大学院校或学术机构之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或同级别研究人员;或具博士学位之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具硕士学位之博士班研究生。

  3. 具良好外语沟通及社交能力,并具有学术发展潜力。

  4. 相关研究题目未同时接受外交部或其他政府机关经费补助。

三、申请文件

申请人须备妥以下资料:

  1. 亲笔签名之申请表。

  2. 中英文履历及推荐信。

  3. 研究计画,内容应包括研究主题及子题、驻点研究机构名称、驻点研究期间、研究方法、访谈对象、研究进度规划及预期目标等。

  4. 研究议题相关着作清单及摘要。

  5. 驻点研究机构同意证明。如申请时尚未取得正式同意证明,可先提供已向该机构提出申请之相关证明(如往返电子邮件),惟须于与外交部签约前补送正式同意证明。

四、申请期限及方式

  • 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止,以邮戳为凭。

  • 申请方式: 于期限内将完整申请文件邮寄至外交部外交及国际事务学院。

  • 收件地址: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一段280号。

五、补助及驻点期间

  1. 补助项目包括往返经济舱机票、生活费及综合补助费,依相关规定核给。

  2. 驻点研究期间由申请人自行规划,外交部补助以60日为限。

  3. 申请人须自行取得海外驻点研究机构同意,并自行安排交通及当地住宿。

  4. 计画结束后1个月内,须提交具原创性之研究成果报告,经外交部审查及依意见修正后,始得办理核销。

六、相关资讯及联络方式

详细申请规定及相关表件,请参阅附件:

  • 附件1:外交部安排学者专家出国进行学术外交实施要点

  • 附件2:2027年驻点计画研究主题及子题

  • 附件3:申请表

  • 附件4:中央各机关(含事业机构)派赴国外进修、研究、实习人员补助项目及数额表

计画联络人: 外交部外交及国际事务学院 崔巧临秘书
电话: 02-2707-3441 分机232
电子邮件: cltsui@mofa.gov.tw

欢迎符合资格之教师及研究人员参阅计画内容,踊跃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