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國內學者專家赴海外進行學術研究,促進我國與國際學界交流,外交部辦理2027年「安排學者專家出國進行學術外交計畫」(簡稱「駐點計畫」),即日起受理申請,歡迎符合資格者踴躍申請。
一、研究主題
申請人應就下列研究主題及子題擇一提出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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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及區域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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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灰色地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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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情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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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邦計畫之科技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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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外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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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外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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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外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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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太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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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申請人得依研究需求酌予調整研究子題,惟應事先洽詢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確認研究內容符合外交部業務需求。
二、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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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中華民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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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職於國內大學院校或學術機構之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或同級別研究人員;或具博士學位之博士後研究人員;或具碩士學位之博士班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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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良好外語溝通及社交能力,並具有學術發展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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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研究題目未同時接受外交部或其他政府機關經費補助。
三、申請文件
申請人須備妥以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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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筆簽名之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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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文履歷及推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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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計畫,內容應包括研究主題及子題、駐點研究機構名稱、駐點研究期間、研究方法、訪談對象、研究進度規劃及預期目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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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議題相關著作清單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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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點研究機構同意證明。如申請時尚未取得正式同意證明,可先提供已向該機構提出申請之相關證明(如往返電子郵件),惟須於與外交部簽約前補送正式同意證明。
四、申請期限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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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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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於期限內將完整申請文件郵寄至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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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280號。
五、補助及駐點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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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項目包括往返經濟艙機票、生活費及綜合補助費,依相關規定核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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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點研究期間由申請人自行規劃,外交部補助以60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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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須自行取得海外駐點研究機構同意,並自行安排交通及當地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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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結束後1個月內,須提交具原創性之研究成果報告,經外交部審查及依意見修正後,始得辦理核銷。
六、相關資訊及聯絡方式
詳細申請規定及相關表件,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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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外交部安排學者專家出國進行學術外交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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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7年駐點計畫研究主題及子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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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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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
計畫聯絡人: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崔巧臨秘書
電話: 02-2707-3441 分機232
電子郵件: cltsui@mofa.gov.tw
歡迎符合資格之教師及研究人員參閱計畫內容,踴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