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学年度第二学期」交换学生申请(学海惜珠第2次征件)【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10日止】
「115学年度第二学期」交换学生申请(学海惜珠第2次征件)
✦本校将协助申请人向教育部申请「学海惜珠计画」补助;惟是否获得补助资格及补助金额,悉依教育部核定结果(核定函)办理。
✦本处即日起开始受理「115学年度」赴海外姊妹校交换学生(学海惜珠),各校申请条件请参阅附件。
✦申请资格:
(1)具中华民国国籍且在台设有户籍,并于本校就读一学期以上之在学学生(不包括国内及境外在职专班生)。
(2)持各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开立之低收入户证明或中低收入户补助证明者、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费、弱势儿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势家庭儿童及少年紧急生活扶助及同一户籍内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补助资格(不包含村、里长或民意代表等开具之清寒证明)、具教育部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之助学金补助资格者(符合当年度该计画助学金 补助资格者可申请次年度计画)、父或母领有身心障碍证明。
(3)出国研修期间应保有本校学籍(未休学或毕业)。
(4)于本校同一教育阶段, 未曾获教育部「学海飞飏」、「学海惜珠」、「学海筑梦」或「新南南学海筑梦」等计画补助者。
✦请详阅交换学生甄选简章,备妥应缴交申请资料后,请来信 chin5372@nfu.edu.tw 或 hannah.hsu@nfu.edu.tw 以完备申请程序。
✦开放申请交换期间: 115学年第二学期
✦截止收件:115年9月10日(四)17点前将纸本申请资料送至国际事务处。
申请赴日本交换截止日:
群马大学/ 明治大学:7月30日(四)17点前将纸本申请资料送至国际事务处。
✦交换学生(学海惜珠)申请审核程序说明:(1)校内初审:书面审查→(2)校内复审:通知面试→(3)本处公告获提名之名单→(4)本处向外国学校提名并协助办理申请交换学生程序→(5)正式录取者收到外国学校核发之录取通知书→(6)申办签证及出国前准备事项。
✦教育部学海计画相关资讯: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new/index/service
✦公告未尽事宜或有申请相关问题,欢迎来信洽询。
业务承办人:许小姐 Email: hannah.hsu@nfu.edu.tw 05-6315024 ; 王小姐 Email: chin5372@nfu.edu.tw
✦本校将协助申请人向教育部申请「学海惜珠计画」补助;惟是否获得补助资格及补助金额,悉依教育部核定结果(核定函)办理。
✦本处即日起开始受理「115学年度」赴海外姊妹校交换学生(学海惜珠),各校申请条件请参阅附件。
✦申请资格:
(1)具中华民国国籍且在台设有户籍,并于本校就读一学期以上之在学学生(不包括国内及境外在职专班生)。
(2)持各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开立之低收入户证明或中低收入户补助证明者、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费、弱势儿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势家庭儿童及少年紧急生活扶助及同一户籍内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补助资格(不包含村、里长或民意代表等开具之清寒证明)、具教育部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之助学金补助资格者(符合当年度该计画助学金 补助资格者可申请次年度计画)、父或母领有身心障碍证明。
(3)出国研修期间应保有本校学籍(未休学或毕业)。
(4)于本校同一教育阶段, 未曾获教育部「学海飞飏」、「学海惜珠」、「学海筑梦」或「新南南学海筑梦」等计画补助者。
✦请详阅交换学生甄选简章,备妥应缴交申请资料后,请来信 chin5372@nfu.edu.tw 或 hannah.hsu@nfu.edu.tw 以完备申请程序。
✦开放申请交换期间: 115学年第二学期
✦截止收件:115年9月10日(四)17点前将纸本申请资料送至国际事务处。
申请赴日本交换截止日:
群马大学/ 明治大学:7月30日(四)17点前将纸本申请资料送至国际事务处。
✦交换学生(学海惜珠)申请审核程序说明:(1)校内初审:书面审查→(2)校内复审:通知面试→(3)本处公告获提名之名单→(4)本处向外国学校提名并协助办理申请交换学生程序→(5)正式录取者收到外国学校核发之录取通知书→(6)申办签证及出国前准备事项。
✦教育部学海计画相关资讯: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new/index/service
✦公告未尽事宜或有申请相关问题,欢迎来信洽询。
业务承办人:许小姐 Email: hannah.hsu@nfu.edu.tw 05-6315024 ; 王小姐 Email: chin5372@nf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