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时间:自115年10月14日起至115年10月19日止申请。
二、金额:每月3,000元。(补助期程为115年9月至115年8月)
三、名额: 3名。
四、申请资格:
(一)依侨生回国就学及辅导办法来台就学之侨生。但不含研究生及延长修业期限学生。
(二)参酌下列情形认定为清寒者:
1.依侨生所提供正式之海外财力证明或清寒证明。
2.侨生在台生活情形。
(三)侨生就读二年级以上者,其前一学年之全学年学业成绩平均及格且在校未受申诫以上之惩处。已依其他规定领取政府提供之学杂费补助、减免或助学金者,不得重复申请本助学金。
五、缴交文件:(文件请用电脑打字)
1. 申请表。
2. 114学年全学年成绩单。(历年成绩单)
3. 清寒证明
4.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表及成绩单请缴交正本至国际处。
六、截止日期:115年10月19日,中午12点截止收件。
Orbit Log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