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二學期」交換學生申請(學海惜珠第2次徵件)【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10日止】
「115學年度第二學期」交換學生申請(學海惜珠第2次徵件)
✦本校將協助申請人向教育部申請「學海惜珠計畫」補助;惟是否獲得補助資格及補助金額,悉依教育部核定結果(核定函)辦理。
✦本處即日起開始受理「115學年度」赴海外姊妹校交換學生(學海惜珠),各校申請條件請參閱附件。
✦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設有戶籍,並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2)持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補助證明者、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及同一戶籍內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不包含村、里長或民意代表等開具之清寒證明)、具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補助資格者(符合當年度該計畫助學金 補助資格者可申請次年度計畫)、父或母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3)出國研修期間應保有本校學籍(未休學或畢業)。
(4)於本校同一教育階段, 未曾獲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學海築夢」或「新南南學海築夢」等計畫補助者。
✦請詳閱交換學生甄選簡章,備妥應繳交申請資料後,請來信 chin5372@nfu.edu.tw 或 hannah.hsu@nfu.edu.tw 以完備申請程序。
✦開放申請交換期間: 115學年第二學期
✦截止收件:115年9月10日(四)17點前將紙本申請資料送至國際事務處。
申請赴日本交換截止日:
群馬大學/ 明治大學:7月30日(四)17點前將紙本申請資料送至國際事務處。
✦交換學生(學海惜珠)申請審核程序說明:(1)校內初審:書面審查→(2)校內複審:通知面試→(3)本處公告獲提名之名單→(4)本處向外國學校提名並協助辦理申請交換學生程序→(5)正式錄取者收到外國學校核發之錄取通知書→(6)申辦簽證及出國前準備事項。
✦教育部學海計畫相關資訊: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new/index/service
✦公告未盡事宜或有申請相關問題,歡迎來信洽詢。
業務承辦人:許小姐 Email: hannah.hsu@nfu.edu.tw 05-6315024 ; 王小姐 Email: chin5372@nfu.edu.tw
✦本校將協助申請人向教育部申請「學海惜珠計畫」補助;惟是否獲得補助資格及補助金額,悉依教育部核定結果(核定函)辦理。
✦本處即日起開始受理「115學年度」赴海外姊妹校交換學生(學海惜珠),各校申請條件請參閱附件。
✦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設有戶籍,並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
(2)持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補助證明者、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及同一戶籍內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不包含村、里長或民意代表等開具之清寒證明)、具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補助資格者(符合當年度該計畫助學金 補助資格者可申請次年度計畫)、父或母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3)出國研修期間應保有本校學籍(未休學或畢業)。
(4)於本校同一教育階段, 未曾獲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學海築夢」或「新南南學海築夢」等計畫補助者。
✦請詳閱交換學生甄選簡章,備妥應繳交申請資料後,請來信 chin5372@nfu.edu.tw 或 hannah.hsu@nfu.edu.tw 以完備申請程序。
✦開放申請交換期間: 115學年第二學期
✦截止收件:115年9月10日(四)17點前將紙本申請資料送至國際事務處。
申請赴日本交換截止日:
群馬大學/ 明治大學:7月30日(四)17點前將紙本申請資料送至國際事務處。
✦交換學生(學海惜珠)申請審核程序說明:(1)校內初審:書面審查→(2)校內複審:通知面試→(3)本處公告獲提名之名單→(4)本處向外國學校提名並協助辦理申請交換學生程序→(5)正式錄取者收到外國學校核發之錄取通知書→(6)申辦簽證及出國前準備事項。
✦教育部學海計畫相關資訊: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new/index/service
✦公告未盡事宜或有申請相關問題,歡迎來信洽詢。
業務承辦人:許小姐 Email: hannah.hsu@nfu.edu.tw 05-6315024 ; 王小姐 Email: chin5372@nf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