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5學年度「僑聯文教基金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開放申請(即日起至10月8日(五)17:00截止

一、申請資格:
凡在本校就讀,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二年級以上僑生(不含研究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者:
(一)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80分以上)者。
(二)115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三)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二、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止。

三、申請手續:繳交以下資料至國際處:
(一)如有清寒證明者,請附證明(無則免)
(二)專用申請表(如附件)
(三)114學年度中文成績單。


五、獎學金金額:每名新臺幣5,000元整及獎狀一紙。